“終身教育既是一種教育理念、教育原則和教育製度,也是一個教育體係”。[49]1995年《教育法》第十一條明確規定,“建立和完善終身教育體係”。體係是指具有特定的要素、結構、功能和與之相適應的體製、機製的整體。[50]作為一個有機係統,終身教育體係包含許多構成要素,各要素之間彼此聯係、相互依存,構成一定係統結構。[51]
自1995年《教育法》出台以來,國內提出了以下幾種較具代表性的終身教育體係構想。[52]吳福生提出了其關於終身教育體係化的基本觀點,即首先應製定相應的法律法規,然後逐漸確立向“終身學習社會”過渡的教育改革目標。吳福生的終身教育體係構想融合了家庭、學校和社會教育,並對學校教育和校外教育的關係做了明確規定,同時還強調了法製建設的重要性。[53]
董明傳認為終身教育體係的構建要健全並實施各種製度,如繼續教育製度、崗位培訓製度、掃盲教育製度、現代企業教育製度、成人學曆證書製度、職業資格證書製度、社區文化教養教育製度、成人教育評價製度等,並應在以後製定的《成人教育法》中確定其各自的地位和作用(如圖7-1所示)。[54]這一構想的特點是認為終身教育等同於成人教育,是在傳統學校教育之外展開的。另外,該構想重視成人教育的文化和教養功能,主張建立社區文化教養教育製度,亦是其一大特色。
圖7-1 董明傳的終身教育體係構想
資料來源:吳遵民:《現代中國終身教育論——中國終身教育思想及其政策的形成和展開》,253頁,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3。
1996年,上海市教育科學研究院成人教育研究所和上海市社區教育研究中心聯合發表了《世紀之交上海市民素質調查研究報告》,提出要構建終身教育體係。與吳福生、董明傳的構想不同,該報告在終身教育(成人教育)、終身學習設施的建設、機構的變革等方麵提出了十分具體的方案和設想。比如,提出建立上海市終身教育協調委員會、終身教育局,在市民中實施“四大”教育培訓工程,即全民功能性教育推廣工程、青壯年文化程度提高工程、外來民工培訓工程、社區工作者培訓工程(如圖7-2所示)。[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