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紀70年代起,上海就開展了與終身教育和學習型社會有關的研究,從而為學習型城市建設奠定了良好的理論基礎,並成就了其學習型城市建設工作的一大特色——理念先行。在理念的指導下,上海學習型城市建設工作順利啟動並迅速發展,目前大致已經曆了三個發展階段:第一階段(1999—2005年),調查研究和形成思路;第二階段(2006—2010年),規劃藍圖和體係建設;第三階段(2011年至今),建章立製與規範發展。理念與行動之間是相輔相成、協同共進的:理念引領行動,行動深化理念。
(一)核心追求:為了每個市民的終身發展
從最初關注“經濟發展”,到後來聚焦“社會發展及人的全麵發展”,再到近期關注“社會公平與自治”,上海對“學習型城市建設為了什麽”這一問題的理解不斷地走向深入。在理念和行動相互轉化的過程中,上海進一步明確了建設學習型城市最具核心意義的追求,即為了每個市民的終身發展。對此,2006年,上海市委、市政府頒發《關於推進學習型社會建設的指導意見》,率先提出建設“人人皆學、時時可學、處處能學”的學習型城市的基本目標。上海還製定了更為具體的目標,內容涉及四個方麵:形成終身學習的社會共識;建立終身教育與學習的服務體係;培育各類學習型組織;建立個人、社會和政府共同推進的機製。
(二)保障條件:政府主導的三級推進體製
上海在推進學習型城市建設的過程中,政府發揮了主導性的作用,多個部門通力協作,提供多方麵的保障。與此同時,政府的推進涉及市、區(縣)、街道(鄉鎮)三個層級,確保層層推進學習型城市建設。由此,開創性地建立了終身教育管理體係組織架構,形成了多部門協調參與、多層級共同推進的學習型城市建設管理體製與機製。在這樣的組織保障下,為了進一步確保推進成效,政府部門非常關注製度建設和標準製定,以為其形成更加有效的管理提供有力的依據。例如,上海市委、市政府《關於推進學習型社會建設的指導意見》描繪了上海市學習型城市建設的藍圖;《上海市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將終身教育的推進作為教育創新的著力點;《上海市終身教育促進條例》為上海的創建工作提供法律保障;各類發展規劃推動創建工作的可持續發展;各類評估標準的製定確保創建工作的規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