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中國教育改革開放40年:終身教育卷

第五章 學習型社會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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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型社會(Learning Society)一詞源於羅伯特·哈欽斯1968年出版的著作《學習社會》(The Learning Society),4年後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發布的報告《學會生存——教育世界的今天和明天》(Learning to Be:The World of Education Today and Tomorrow)中,正式將“學習型社會”與“終身教育”“終身學習”作為三個基本概念提出,學習型社會理念在國際範圍內獲得了廣泛認同。在隨後的幾十年中,學習型社會理念逐步進入歐美、日本等發達地區政策領域,“成為指導世界各國特別是發達國家和主要發展中國家推動社會與教育變革的根本指導思想之一”[1]。

隨著我國改革開放,國際教育思潮逐漸進入國內研究者視野,終身教育和學習化社會理念20世紀70年代傳入我國[2],尤其是在90年代中期國內成人教育、教育社會學、比較教育等領域的學者對“學習社會”“學習化社會”進行了廣泛的討論。2001年5月,江澤民同誌在亞太經合組織人力資源能力建設高峰會議上首次提出“構築終身教育體係,創建學習型社會”的主張;2002年,黨的十六大報告正式提出“形成全民學習、終身學習的學習型社會,促進人的全麵發展”,並將學習型社會作為全麵建設小康社會的目標之一,標誌著我國學習型社會建設正式啟動。[3]

2001年,中共中央辦公廳和國務院辦公廳下發《2002—2005年全國人才隊伍建設規劃綱要》,提出“開展創建‘學習型組織’、‘學習型社區’、‘學習型城市’活動,促進學習型社會形成”,明確了我國學習型社會建設的三個重要抓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