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中等職業學校教育由中等職業學校實施,“其他學校按照教育行政部門的統籌規劃,可以實施同層次的職業教育”。在《2017年全國教育事業發展統計公報》中,中等職業教育被包含在高中階段教育之內,“中等職業教育包括普通中等專業學校、職業高中、技工學校和成人中等專業學校”。2016年我國職業初中數下降到16所,全國職業初中在校學生數僅為3734人,職業初中的數量和規模都比較小。因此,這一節所描述的中等職業學校指提供高中階段職業教育的學校,包含普通中等專業學校、職業高中、技工學校和成人中等專業學校,不包含其他同層次職業教育的學校。
這一節將根據已有的統計數據[17],描述我國實施中等職業學校教育的學校、教育者、受教育者的情況以及教育成果;既縱向呈現改革開放40年以來中等職業學校教育發展變化的情況和趨勢,也橫向對不同地區、不同類型的中等職業學校教育進行比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