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中國教育改革開放40年:職業教育卷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至“文化大革命”結束的職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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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頭17年職業教育體係的建立與發展

我國職業教育的稱謂幾經改變:清朝末年時稱為“實業教育”;1912年至1949年一直使用“職業教育”的稱謂;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改稱為“中等技術教育”(後來又稱為“中等專業教育”),1958年時曾使用“職業(技術)教育”的稱謂;20世紀80年代使用過“職業技術教育”的術語;1996年《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頒布,開始正式使用“職業教育”一詞,並與“職業技術教育”一詞共存。不同的稱謂體現了不同時期對職業教育的不同理解。

從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到“**”開始前,這17年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的起步和建設階段,是我國職業教育發展曆史上的一個重要階段,這一時期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體係逐步建立與發展。在這17年裏,廣大教育工作者為探索社會主義教育的發展道路做出了不懈的努力,職業教育在這樣的大背景下,雖幾經波折,但也積累了大量的寶貴經驗。我國職業教育現在的發展局麵離不開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初期打下的基礎和留下的寶貴經驗。根據不同時期不同的政治經濟背景,職業教育的方針和任務也進行了變化和調整,這17年可以被劃分為兩個階段:改造與建立時期(1949—1952年)、調整與發展時期(1952—1966年)。

1.職業教育改造與建立時期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初期,國家麵臨著鞏固政權和全麵建立經濟體係的重任。中國共產黨領導人民開展了不同形式的政治運動,政治一直主導著社會發展的各個領域,也決定了這個時期職業教育的定性和價值導向。我國當時經濟上處於百業待興的狀態,工業基礎薄弱,各類工業發展大多為空白。但是國家的目標是建立全麵的工業體係,國民經濟處於亟須恢複的關鍵時期,亟須發展專業門類齊全的職業教育以培養國民經濟各行各業需要的技術技能人才。具有憲法性質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為全國政治、經濟、教育等方麵的建設確定了基調。1950年抗美援朝、土地改革相繼進行。1953年,中共中央提出了過渡時期的總路線:要在一個相當長的時期內,逐步實現國家的社會主義工業化,並逐步實現國家對農業、對手工業和對資本主義工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國家采取了一係列方針政策來建立和發展職業教育,具體有以下幾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