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中國教育改革開放40年:職業教育卷

二、主要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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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管理體製是整個教育體製構成和運行的保障。教育管理體製包括行政管理體製和學校管理體製。我國現行職業教育管理體製基本形成了中央統一領導下的分級管理製度,隨著我國教育管理體製改革的不斷推進,各級地方政府分擔的職業教育管理權力的比重呈現逐步增大的趨勢,條塊分割、部門分割的格局仍然存在。[10]

(一)我國職業教育管理體製結構特征

職業教育管理機構包括兩個子係統:教育行政機構與一定的規範相結合,形成了各級各類教育行政管理體製,即宏觀教育管理體製;學校內的管理機構與一定的規範相結合,形成了各級各類學校管理體製,即微觀教育管理體製。

1.宏觀教育管理體製:行政管理體製

我國職業教育管理的宏觀決策權集中在中央,工作方針、政策、法規、製度、規劃、計劃等的決策權集中於國家教育部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財政部門等。從中央到地方的各級教育部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其他業務部門都設有不同級別的職業教育專門管理機構,每個管理層次又以不同類型的職業學校為管理對象。我國基本形成了職業教育的“三級多元管理體製”,即分為“中央—省—地市”三個層級,每個層級又有多個相關主體參與的職業教育管理製度。

第一級:中央政府。中央政府的主要職責為製定改革和促進我國職業教育發展的方針、政策並實施關於職業教育的法律、法規、條例、規章、製度。國務院教育行政管理部門統一領導全國的職業教育工作,國務院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負責完成自己應承擔的職業教育職責。中央政府有關部門包括教育部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在我國,教育部代表國家行使教育的宏觀管理職能,並對各個層次、類型的教育具有調節職能。教育部高教司的高職高專處對高等職業院校進行統籌管理,製定高職人才培養的指導性文件,指導高職教學和改革,並對高職教育進行評估。教育部的職成教司對中等職業學校(技工學校除外)進行宏觀管理,統籌管理中等職業學曆教育、成人文化技術教育,編製中等職業教育的專業目錄和教學指導文件,並對教學進行評估,對社會力量舉辦的各類中等職業教育機構進行管理。教育部對職業教育進行宏觀管理,對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以及其他部門所辦的技工學校和中高職院校的管理,主要體現在辦學審批、招生計劃審批及辦學水平評估等方麵。另外,教育部還通過各地教育部門對各級各類職業學校進行間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