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中國教育改革開放40年:職業教育卷

四、政府統籌與麵向市場相結合的辦學體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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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開放40年來,我國對職業教育辦學機製的探索一直在進行。政府試圖通過逐步引入市場力量和社會力量來變革辦學體製,在此過程中需要解決準入機製和地位確立的問題。

1980年《關於中等教育結構改革的報告》強調“集體和個人也可以辦”。1983年教育部、勞動人事部、財政部等聯合下發的《關於改革城市中等教育結構、發展職業技術教育的意見》進一步明確了中等教育結構的改革途徑,並提出每年對教育部門主辦的職業教育追加一次補助。至此,我國形成了行業企業、勞動等部委、教育部門共同舉辦中等職業學校的格局。1985年《中共中央關於教育體製改革的決定》進一步肯定了社會力量辦學,並且這一點在以後的政策中得以延續,為各種形式的職業教育辦學提供了政策基礎。1993年出台的《中國教育改革和發展綱要》,首次提出今後職業學校要走依靠行業、企業、事業單位辦學和社會各方麵聯合辦學以及產教結合的路子。[17]《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明確指出我國職業教育要“建立健全政府主導、行業指導、企業參與的辦學機製”。2014年《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現代職業教育的決定》正式指出“政府推動、市場引導”的原則,要“充分發揮市場機製作用,引導社會力量參與辦學”“發揮企業重要辦學主體作用”。《現代職業教育體係建設規劃(2014—2020年)》指出政府要統籌規劃,“發揮政府在職業教育體係建設中的引導、規範和督導作用”“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促進政府辦學、企業辦學和社會辦學共同發展”。2018年,教育部等六部門頒布《職業學校校企合作促進辦法》,提出:“校企合作實行校企主導、政府推動、行業指導、學校企業雙主體實施的合作機製。”至此,我國職業教育初步形成校企主導、政府推動、行業指導、學校企業雙主體實施,充分發揮行業作用,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社會力量積極參與,公辦與民辦共同發展的多元辦學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