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國外有關課程改革思想的啟示,在對我國傳統職業教育課程模式反思的基礎上,有學者提出職業教育課程的邏輯核心應當是工作實踐,應從工作結構而不是學科結構中獲得職業教育課程結構,而技術知識的實踐性決定了職業教育課程必須以實踐為中心,從而提出建立實踐導向的職業教育課程。
為解決理論與實踐脫節的問題,項目課程把理論和實踐加以整合,由企業專家和職業學校教師共同參與課程的開發工作。在課程開發過程中,企業專家分析崗位的工作任務和職業能力,對實踐操作部分進行把關;職業學校教師則結合職業學校學生的實際情況及人才培養的規律,對企業專家開發的課程內容進行教學化處理,通過具體項目實現職業教育滿足社會需求的目標。
在內涵方麵,職業教育課程中的“項目”不同於教師承擔的研究或製作項目,此處的“項目”是“基於工作任務的、聚合式的、有結構的項目”,具有相對獨立的客觀存在的活動模塊。在項目活動中,學生要通過完成工作任務,製作出具有一定尺寸和特定功能的標準產品。項目課程強調以典型產品為載體來設計教學活動,每一個項目的教學最終都要指向讓個體獲得生產一個具有實際價值的產品的能力。項目課程與任務本位課程的聯係在於:項目課程是以任務本位課程為基礎的,並對任務本位課程進行進一步發展。項目課程的定義被表述為“以工作任務為課程設置與內容選擇的參照點,以項目為單位組織內容,並以項目活動為主要學習方式的課程模式”。[16]
在理論知識方麵,項目課程強調了學習理論知識的重要性,但認為理論知識並非獲得就業適應能力的充分條件,而且理論知識必須以合乎能力獲得順序的方式傳授給學生。項目課程的核心是在任務與知識之間建立聯係,按照工作體係的結構來設計課程結構。[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