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中國教育改革開放40年:職業教育卷

一、提供高等職業學校教育的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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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供高等職業學校教育的機構的基本情況

改革開放之後,中等職業教育迅速的恢複與發展推動了高等教育階段短期職業大學的興辦,這成為高等職業教育興起的先導。1985年《中共中央關於教育體製改革的決定》首次提出“積極發展高等職業技術院校”。經過多年的討論,在1996年的全國職教工作會議上,高等職業教育的架構正式確立,對高等專科學校、職業大學和獨立設置的成人高校進行改革、改組和改製,並將部分符合條件的中專構建成高職院校。[28]

相比於中等職業教育,高等職業教育的起步較晚,但發展很快,發展情況比較穩定。參考表1-30和圖1-23,1998—2016年,我國高等職業教育學校的數量始終保持穩定增長,1998—2008年,高等職業教育學校數量增長較快,2008年較1998年增長了約174.7%;2008—2016年,數量方麵的增長趨於平穩,2016年較2008年增長了約14.8%。高等職業教育學校數占普通高等學校總數的比例從1998年的42%上升至2007年的61%,盡管2007年後這一比例有所回落,但是高等職業教育學校占普通高等學校的比例仍然超過50%,所以高等職業教育是我國高等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

表1-30 1998—2016年高等職業教育學校數量情況

圖1-23 1998—2016年高等職業教育學校情況

在辦學主體方麵,2016年公辦高等職業教育學校數為317所,占全部高等職業教育學校的23.3%,公辦學校構成了我國高等職業教育學校的主體部分。

(二)各地區高等職業教育學校情況

2016年,全國各地區高等職業教育學校共計1359所,各地區高等職業教育學校的數量之間也存在差異。江蘇省共有高等職業教育學校89所,位居全國第一;而西藏僅擁有3所,位居全國末位。整體而言,高等職業教育學校在全國各地區的分布呈現出與中職學校相似的“東、中多,西少”的特點,高等職業教育學校在東部和中部地區的分布較為密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