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一種高度專門化的社會組織手段,法律與政策對教育正發揮著越來越大的組織和調節作用。教育改革是要消除阻礙教育發展的因素,而教育法律與政策又需要有一定的穩定性,以促進教育合理秩序的形成,因此二者的不同取向會產生一定的矛盾。在持續深入的教育改革中,我國的教育利益主體不斷分化,各主體之間的教育利益處於不斷調整之中。要準確地把握教育改革的複雜性,有效應對教育改革的需求,切實發揮法律與政策規範、促進教育發展的功能,需要建立回應型教育法律與政策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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