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義務教育評價製度改革
對於我國義務教育質量的評價,一直有兩種迥然不同的觀點:一種觀點認為中國的義務教育質量很高,甚至超過歐美發達國家,中國學生基礎知識比多數國家的學生紮實,這從曆屆國際奧林匹克競賽的成績可以看出。而另一種觀點則認為中國學生畢業後缺乏創造性能力,就是因為中國義務教育階段無休止地考試、排名、選拔抑製了學生思維的活躍性和自主性。應該說,紮實的基礎知識與畸形的功利化追求都提示了中國義務教育質量的真實性,隻不過是角度不同而已。正是對於義務教育功能和成功的標準認識不同,才會對中國義務教育產生不同的評價。這就涉及對教育評價的性質、標準以及評價方法的認識問題。
改革開放40年來,中國義務教育雖然有了長足的進步,但仍然存在著一些問題,對此應該說從上到下都有一定的認識,但是遠遠沒有達到可以撼動當前應試體係的程度,主要原因是現代教育理念沒有得到普及,教育評價標準沒有製度意義上的根本改變。
何謂教育評價?一般來說,教育評價是指依據一定的教育目標,通過使用一定的技術和方法對教育教學進行測量、分析和評定的過程,科學有效的教育評價,在很大程度上決定著教育的走向,影響著學生的素質發展,也關係到整個社會的教育公平與民族素質的提高。教育評價主要包括對學生學業的評價和對教師教學質量的評價兩個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