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5月,中共中央頒布的《中共中央關於教育體製改革的決定》明確規定我國實行九年製義務教育。但在義務教育學製的形式上沒有明確的規定,這就使得我國當時處於多種義務教育學製並存的狀態,包括五四學製的義務教育、六三學製的義務教育和九年一貫製的義務教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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