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費是義務教育推行的重要保障,從某種意義上說,它也是義務教育推行過程中最為關鍵的因素。中國近代教育經費來源,渠道過於單一,一味依賴中央財政撥款,因而始終為經費所困擾,義務教育的推行,也被嚴重地束住了手腳。自1904年義務教育開始在中國實施以來,由於沒有妥善處理千秋基業與眼前利益的關係,義務教育一直“供血不足”。1912年以後,民國義務教育經費麵臨諸多困境。在此期間,帝國主義對我國長期侵略和掠奪,致使我國農村經濟瀕臨破產,加之國內戰爭不斷,工商業凋敝,導致經濟入不敷出,義務教育經費麵臨窘境,教師工薪被拖欠也成為常事。經濟水平低下,巨額的軍費開支,中央政府的言行不一以及各級政府的侵吞挪用,給民國時期義務教育經費的籌措帶來了無比巨大的困擾。新文化運動之前,軍閥統治承清末之餘緒,教育經費常年投資不足,但在政府的壓迫下,教育界對於此事敢怒不敢言。雖然當時政府一直宣揚要大力發展義務教育,確定義務教育之重要地位,提高義務教育經費在國民預算中的比例,但在其實施中卻未能付諸實踐,用於義務教育之投資寥寥無幾。
1915年1月袁世凱頒布《頒定教育要旨》,開篇指出“凡一國之盛衰強弱,視民德、民智、民力之進退為衡;而欲此三者程度日增,則必重於國民教育”。國民政府成立後,蔣介石也曾指出教育乃是邦國百年大計的基礎。民國政府雖然口頭上宣稱“百年大計,教育為本”,但實際上卻並沒有給義務教育多少實惠,相反,還因各種原因挪用義務教育經費。1935年以前,義務教育經費在國家總預算中的比例,一直處於非常低的水平。直到1947年1月,經過教育界及各方人士堅持不懈的努力,《中華民國憲法》才規定,教育、科學、文化之經費在中央不得少於預算總額的百分之十五。但是即便如此,因諸多因素,能夠分配到義務教育上的經費還是少得可憐。由此可見,政府給予的投資如此之少,而且如此微薄的辦學經費竟然還是常常不能兌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