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留守兒童是指父母雙方或一方外出到城市打工,留在農村生活的孩子。他們一般與自己的父母中的一人,或者與隔輩親人,甚至父母的其他親戚、朋友一起生活。留守兒童問題是近年來一個突出的社會問題。隨著中國社會政治經濟的快速發展,越來越多的青壯年農民走入城市,在廣大農村也隨之產生了一個特殊的未成年人群體——農村留守兒童。留守的少年兒童正處於成長發育的關鍵時期,他們無法享受到父母在思想認識及價值觀念上的引導和幫助,成長中缺少了父母情感上的關注和嗬護,極易產生認識、價值上的偏離和個性、心理發展的異常,有的甚至會因此而走上犯罪道路。
根據國家衛計委發布的《中國家庭發展報告(2015年)》,流動家庭與留守家庭成為常態家庭模式。農村留守兒童占農村全部兒童的35.1%,比例最高的是中部地區和西部地區。2016年3月至7月,民政部、教育部、公安部在全國範圍內聯合開展農村留守兒童摸底排查工作。截至2016年,不滿16周歲的農村留守兒童數量為902萬人。其中,由(外)祖父母監護的805萬人;由親戚朋友監護的約30萬人;一方外出務工另一方無監護能力的約31萬人;有36萬農村留守兒童無人監護。從範圍看,東部省份農村留守兒童約87萬人;中部省份農村留守兒童約463萬人;西部省份約352萬人。從省份來看,江西、四川、貴州、安徽、河南、湖南和湖北等省的農村留守兒童數量都在70萬人以上。
大量的留守兒童,尤其是農村地區留守兒童的存在,加大了農村義務教育工作的難度。2014年,國務院辦公廳印發《國家貧困地區兒童發展規劃(2014—2020年)》,要求健全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係。加強農村寄宿製學校建設,優先滿足留守兒童就學、生活和安全需要。學校應對留守兒童受教育實施全程管理,注重留守兒童心理健康教育和親情關愛,及早發現和糾正個別留守兒童的不良行為。強化父母和其他監護人的監護責任並提高其監護能力,加強家庭教育指導服務,引導外出務工家長以各種方式關心留守兒童。依托現有機構和設施,健全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係,組織鄉村幹部和農村黨員對留守兒童進行結對關愛服務。開展城鄉少年手拉手等活動,支持為農村學校捐建手拉手紅領巾書屋,建設流動少年宮,豐富留守兒童精神文化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