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資助工作,采取了一係列政策措施,不斷加大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力度。2007年,全國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全部免除學雜費,同時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免費提供教科書和寄宿生生活補助。從2008年開始,國家對城鄉義務教育階段所有學生全部免除學雜費,對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免費提供教科書,對城市貧困生免費提供教科書,對農村和城市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提供生活補助,資助資金完全納入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製中。其中,農村學生國家課程免費教科書資金由中央財政承擔,地方課程免費教科書及城市低保家庭學生國家免費教科書資金由地方財政承擔。除此之外,中西部地區農村義務教育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生活補助標準為每生每天小學生4元、初中生5元,按每年250天計算,小學生均1000元,初中生均1250元,所需資金中央財政按照50%的比例給予獎勵性補助,地方財政應承擔的50%部分,由省級財政統籌落實。中西部城市和東部地區義務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生活補助資金由地方財政承擔。
2010年發布的《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中提出:要健全國家資助政策體係,提高農村義務教育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生活補助標準,改善中小學生營養狀況,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國家資助製度。
2011年,為進一步改善農村學生營養狀況,提高農村學生健康水平,加快農村教育發展,促進教育公平,中央財政在集中連片的困難地區實施了“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先後撥款160億元用於解決2600萬貧困地區學生吃飯經費不足,改善學生營養,增強學生身體素質,促進學生健康成長。
2013年年初,財政部、教育部確定自當年春季開學起,為全國農村地區1至9年級在校生免費提供《新華字典》,這也是我國對農村貧困地區義務教育扶貧資助的一項重要舉措,對於我國廣大貧困地區義務教育階段的學生的學習能夠起到重要作用,同時體現出政府在促進義務教育城鄉之間均衡發展所做出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