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及義務教育是百餘年來我國教育發展所追求的一個主要目標。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普及與提高成為我國一貫采取的教育方針,並為之進行了大量的努力。1949年9月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製定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中規定要“有計劃、有步驟地普及教育”。《1956年到1967年全國農業發展綱要》規定,1956年開始,按照各地情況分別在七年或者十二年內普及小學教育。但由於多方麵的原因特別是經濟方麵的原因,這些目標沒有實現。20世紀80年代,黨和政府決定實施九年製義務教育,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第一次使普及義務教育有了專門法律的保障,使我國的義務教育走上了法律軌道,邁入了一個新的發展時期。到2000年,我國基本實現九年義務教育的目標,2006年,《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修訂後頒布。2007年,我國全麵實施農村免費義務教育,這是我國教育發展史上的重要裏程碑。從2008年秋季起,全部免除城市義務教育學雜費,義務教育從此名實相符。改革開放40年,我國義務教育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