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前教育具有重要的基礎性和公益性,但由於目前我國是發展中國家,要實現由國家包辦學前教育是不現實的,適合由政府、市場、社會共同來承擔。為使越來越多的兒童能夠在發展早期接受學前教育,特別是高質量的學前教育,政府無疑要發揮主導作用;同時,自20世紀80年代以來我國政府在學前教育事業發展上始終堅持“兩條腿走路”的方針,除地方政府舉辦幼兒園外,鼓勵和支持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和公民舉辦幼兒園或捐資助園,堅持廣泛調動社會各方麵力量的辦學積極性,多渠道、多形式地共同發展幼教事業。迄今為止,經過40年來的改革與發展,我國學前教育已基本形成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公辦民辦並舉的良好發展格局,辦園資源快速增加在一定程度上補充了學前教育事業發展的不足,在更大範圍內滿足了人民群眾對幼兒接受學前教育的需求和學前兒童受教育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