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開放40年來,我國政府一直將學前教育作為基礎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在鄧小平提出的培養“四有”新人的思想指導下,為保證更多的兒童接受高質量的學前教育,為普及義務教育奠定良好基礎,從中央到地方各級政府頒布了一係列政策法規,保證了學前教育事業朝著科學化、規範化的方向發展,基本形成了適應中國國情的、公辦與民辦相結合的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係。從40年學前教育事業發展的經驗看,隻有及時、正確地製定與社會改革發展相適應的學前教育政策法規體係並切實執行,才能保證學前教育事業走上適應國家和社會發展需要的、科學化發展的道路。
幼有所育,民生所向。站在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起點,學前教育必須堅持深化改革,規範發展,努力解決發展不平衡、不充分與廣大人民群眾對優質學前教育的需求之間的矛盾。學前教育改革需要清晰的方向標和路線圖。[16]隻有著眼未來、頂層設計、問題導向、精準施策,方能不負新時代賦予學前教育事業的神聖使命。
麵對當前學前教育事業發展的諸多挑戰,應著手做好以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