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0年頒布的《國務院關於當前發展學前教育的若幹意見》中明確提出要“積極扶持民辦幼兒園特別是麵向大眾、收費較低的普惠性民辦幼兒園發展”以來,普惠性學前教育和普惠性民辦園的研究與實踐快速發展。截至2018年7月13日,在中國知網分別以“民辦幼兒園”“民辦園”“民辦學前”為篇名關鍵詞,檢索出文獻共1213條,普惠性民辦園的相關研究占民辦學前教育研究的12.4%。同時,普惠性民辦園也是國家政治活動和政策製定關注的熱點。例如,2018年全國兩會中“學前教育”居教育主題詞榜首,而在學前教育關注點中“學前教育資源供給”和“普惠性”排在前兩位。[89]我國學前教育行動計劃關注普惠性學前教育資源供給問題,例如《教育部等四部門關於實施第三期學前教育行動計劃的意見》明確指出,到2020年“普惠性幼兒園覆蓋率(公辦幼兒園和普惠性民辦幼兒園在園幼兒數占在園幼兒總數的比例)達到80%左右”。
下麵將主要圍繞普惠性民辦園的基本問題(內涵與特點)、民辦園普惠性發展的驅力與保障(扶持政策與財政投入機製)、普惠性民辦園發展中的問題及破解等方麵進行分析,既包括學理層麵的問題,也包括政策與實踐層麵的熱點和難題。
(一)普惠性民辦園的內涵與特點
普惠性民辦園是指“受政府資助或委托提供學前教育服務,不以營利為目的,麵向大眾、辦園規範、收費合理、有質量保證的民辦園”[90],是“由國家機構以外的社會組織或者個人,利用非國家財政性經費,麵向社會舉辦,由政府認定掛牌,收費可以被普通大眾接受,質量有保證,政府給予較多資助與監督的幼兒園”[91]。其實質是政府通過不同的形式,向有資質的民辦園購買學前教育服務。普惠性民辦園應具備以下基本特點和條件:第一,辦園的主體是公益性組織、企業或公民個體,園所有明確的法人;第二,辦園資質合格;第三,服務對象是對學前教育有需求的普通民眾(包括部分弱勢人群);第四,麵向大眾定價,其收費控製在大部分群眾都能承受的範圍之內;第五,按照我國有關政策可以獲得一定的政府優惠政策或資金扶持。[92]概括起來,其突出特點是:社會公益性、質量保證性、收費適度性、政府補償性、監管約束性[93],其核心特性是“有質優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