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給幼兒和家長提供方便就近、靈活多樣、多種層次的學前教育服務,提高農村學前教育普及率,並結合經濟社會發展實際和適齡人口變化趨勢,科學製定幼兒園建設布點布局和發展規劃,我國農村學前教育基本確立了以普惠性公辦園為主體、多種形式並舉的發展路徑。
第一,將鄉鎮中心幼兒園建設與發展作為農村學前教育普及的核心舉措。鄉鎮中心園屬於公辦幼兒園,是農村學前兒童接受學前教育的主要場所和農村學前教育的骨幹力量,其質量與水平關係到農村學前教育發展的全局。《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明確提出要發揮鄉鎮中心幼兒園對村幼兒園的示範指導作用。《教育部等四部門關於實施第三期學前教育行動計劃的意見》中再次提出“繼續辦好公辦鄉鎮中心幼兒園,充分發揮輻射指導作用,大村獨立建園,小村聯合辦園,優先利用中小學閑置校舍進行改建”。為貫徹落實上述政策,各地紛紛重點發展鄉鎮中心幼兒園,如《北京市“十三五”時期社會基本公共服務發展規劃》明確提出要推動農村地區社會基本公共服務全覆蓋,完善學前教育機構布局,實現每個鄉鎮擁有一所公辦中心幼兒園,輻射帶動村辦園發展。《安徽省第三期學前教育行動計劃實施方案(2017—2020年)》明確提出“確保每個鄉鎮至少有1所獨立建製的公辦中心幼兒園”。
第二,利用農村閑置校舍和其他公共資源改建幼兒園。《國務院關於當前發展學前教育的若幹意見》指出:“中小學布局調整後的富餘教育資源和其他富餘公共資源,優先改建幼兒園。”在做好規劃、促進農村幼兒園合理布點布局的基礎上,在確實需要設立幼兒園的地區,按照“集約資源、節約成本”的原則,選擇可供利用的閑置校舍和其他富餘公共資源進行改建。要按照地方製定的幼兒園建設標準改建幼兒園,保證園舍的安全,配備必要的玩教具、保教和生活設施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