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農村學前教育的恢複與發展,全國學前教育事業開始呈現由城市向農村發展的大趨勢,但農村學前教育工作在不少地方尚未受到應有的重視。領導工作薄弱,事業發展緩慢;事業經費缺乏,辦園條件很差;幼兒教師待遇低,影響隊伍的穩定;絕大多數教師未受過係統的專業訓練,教育工作中比較普遍地存在著小學化、成人化的傾向,幼兒園的數量和質量均不能滿足群眾的要求。為切實改變這種狀況,黨中央和國務院開始重視農村學前教育事業發展,將農村學前教育事業納入議事日程,進而帶動農村學前教育穩步提高。
(一)出台“一攬子”政策,頂層設計農村學前教育事業發展
根據我國農村人口占絕大多數的基本國情,為進一步促進農村學前教育事業的發展,1983年5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在關於加強和改革農村學校教育若幹問題的通知》中明確提出了“積極發展幼兒教育”的要求。為落實黨中央和國務院的政策,同年9月教育部專門頒發了《教育部關於發展農村幼兒教育的幾點意見》,這是新中國成立後第一次專門針對農村幼兒教育事業發展發布政策文件,對農村學前教育事業的發展起到積極的指導作用。該文件首先突出強調了農村幼兒教育在對小學教育的普及與提高、對農業生產發展的促進、對計劃生育這一基本國策的實行以及滿足農民群眾的迫切要求等方麵的重要價值與功能;同時強調必須有計劃地發展農村學前教育,並對農村學前教育的發展原則與方針、領導與管理體製、事業發展的目標、辦園主體與責任、教師隊伍建設等方麵提出了較為科學、細致的指導意見。另外,為更好地發揮學前班對我國農村學前教育事業發展的作用,進而保障農村學前教育事業的發展,1986年國家教委發布《關於進一步辦好幼兒學前班的意見》,從辦班思路與原則、辦班經費及條件、師資培訓以及學前班的領導與管理等方麵提出進一步改進的意見。1991年國家教委頒布《關於改進和加強學前班管理的意見》,進一步強調了舉辦學前班對農村幼兒教育事業發展的重要性,並對農村學前班的舉辦理念與原則、領導與管理等提出明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