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中國教育改革開放40年:民辦教育卷

三、教育上恢複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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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束之後,教育發展的狀況和建設現代化社會主義強國的要求很不相適。麵對教育質量不高、教育經費短缺、辦學條件不好等問題,教育主管部門開展了一係列整頓工作,全麵推動教育的恢複與發展。

(一)初步完成教育恢複工作

在1977年8月召開的科學和教育工作座談會上,鄧小平同誌指示恢複被“**”中斷十年的高等學校本科和研究生全國統一招生考試製度。隨著高考製度的恢複,與之相關的規章製度也逐步恢複,新建學位製度,新增一批科研機構和高校。同時,政府積極發展高等專科教育、短期職業大學和各類成人高校,初步改善高等教育層次、結構不合理的狀況,高等教育事業逐步恢複並快速發展。麵對小學教育尚未普及、新文盲繼續大量產生的狀況,政府開始對基礎教育領域進行改革。1978年,全國統一了秋季入學始業製度,並製定和修訂中小學教學計劃和大綱,明確了學製與中小學入學年齡。同年秋季,全國中小學開始使用通用教材,進一步推動結束全國教育工作的混亂局麵。針對中等教育結構單一、難以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狀況,政府開始調整普通中學結構,壓縮普通高中,發展農業中學和職業中學。一些地方開始恢複和建立教育督導製度,推動提高基礎教育工作質量。1980年,中共中央、國務院做出的《關於普及小學教育若幹問題的決定》,推動基礎教育逐漸步入正軌。

隨著教育恢複整頓工作逐步推進,各類教育模式開始蓬勃發展,為以後的教育發展和改革以及民辦教育的恢複發展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二)提出新時期的教育工作要求

隨著教育整頓工作的開展,黨和國家以“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實事求是”為指導思想,以“科學技術是第一生產力”為理論基礎,以“服從和服務於經濟建設這個中心”為依據,開始探索新時期的教育工作方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