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03年《民辦教育促進法》的實施到2016年新《民辦教育促進法》的頒布,是民辦基礎教育的規範發展時期,這一階段國家逐步完善政策和法律,規範民辦學校的辦學行為。2002年12月28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民辦教育促進法》,並於2003年9月1日起施行。為貫徹實施《民辦教育促進法》,推進民辦教育健康發展,規範民辦學校辦學行為,2004年2月,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民辦教育促進法》的頒布,標誌著中國民辦教育的法律體係基本建立。
民辦教育法律的頒布和實施,為民辦基礎教育發展創造了良好的製度環境,但法律條款下較為模糊的政策也給實踐中的民辦中小學管理者帶來困難。這期間,民辦教育的外部環境發生了很大變化。一方麵,隨著《民辦教育促進法》及其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及地方有關政策的出台,進一步明確了民辦教育的公益性質、平等地位、合理回報等問題;另一方麵,由於相關的法律文件尚不配套,有些政策執行起來遇到阻礙。
在推進民辦基礎教育法製建設的進程中,關鍵問題是如何落實民辦學校及教師的法律地位、如何明晰民辦學校的產權、如何落實對民辦學校的稅收優惠政策、如何使出資人獲取回報既合法合理又便於操作、如何依法落實民辦學校的辦學自主權、如何對民辦學校資產使用和財務管理實施有效監管、如何促進地方創新製度和政策等方麵。盡管民辦基礎教育規範發展時期存在諸多問題,但民辦中小學依然保持穩步增長的態勢。截至2016年年末,全國共有各級各類民辦學校17.10萬所,比上年增加8253所;招生1640.28萬人,比上年增加3.37萬人;各類教育在校生達4825.47萬人,比上年增加253.95萬人。其中,民辦普通小學5975所,比上年增加116所;招生127.76萬人,比上年增加3.40萬人;在校生756.33萬人,比上年增加42.51萬人。民辦普通初中5085所,比上年增加209所;招生188.74萬人,比上年增加18.01萬人;在校生532.82萬人,比上年增加29.89萬人。民辦普通高中2787所,比上年增加202所;招生102.89萬人,比上年增加8.39萬人;在校生279.08萬人,比上年增加22.12萬人。民辦中等職業學校2115所,比上年減少110所;招生73.64萬人,比上年增加2.71萬人;在校生184.14萬人,比上年增加7739人。另有非學曆教育學生22.06萬人。[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