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中國教育改革開放40年:民辦教育卷

二、快速發展期(1993—200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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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中國教育改革和發展綱要》的頒布,標誌著民辦基礎教育進入快速成長時期。這一階段,國家大力鼓勵多渠道、多形式的集資辦學和民間辦學,政策利好、監管寬鬆的環境為民辦基礎教育發展提供了沃土。20世紀90年代,全國民辦中小學的數量幾乎以一年翻一番的高速度遞增,呈現出超常規發展的勢頭。[4]教育統計數據顯示,1994年至2003年,民辦小學在校生數從203621人增至2749341人,增幅為1250.22%;專任教師數從12255人增至117239人,增幅為856.66%。[5]

《中國教育改革和發展綱要》指出,“改變政府包攬辦學的格局,逐步建立以政府辦學為主體、社會各界共同辦學的體製”“國家對社會團體和公民個人依法辦學,采取積極鼓勵、大力支持、正確引導、加強管理的方針”。社會各界對社會力量辦學也非常關注,當時的人大、政協會議上關於社會力量辦學一共提了30多件提案。1995年,國家教委召開了全國普通高中教育工作會議,提出要拓寬辦學渠道,改變目前政府辦學的單一體製,逐步建立以地方政府辦學為主,社會各界共同辦學的體製。支持和鼓勵社會團體、公民個人按照國家法律和政策舉辦普通高中,也可以實行“公辦民助”“民辦公助”“公有民辦”等辦學形式。[6]1997年,國務院頒布《社會力量辦學條例》,這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一個規範民辦教育的行政法規,標誌著我國民辦教育進入了依法辦學、依法管理、依法行政的階段。1999年夏,全國教育工作會議召開,會議再次明確要大力發展民辦教育。

一係列的利好政策促進了民辦基礎教育的快速發展,自上海成立民辦中小學並在全國招生以來,全國各地紛紛效仿,北京、成都、大連、南京、武漢、溫州、廣州、惠州等地也陸續出現民辦中小學。據當時國家教委的不完全統計,20世紀90年代初,全國民辦學校共2萬餘所,民辦中小學1600餘所。[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