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的現代課程與教學一直非常注重對學生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的培養。1952年3月,教育部頒發的《中學暫行規程(草案)》便將使學生獲得“現代科學的基礎知識和技能”[13]作為中學教育的重要目標之一,首次在政策層麵確立了“雙基”概念。與此同時,《小學暫行規程(草案)》也確立了“使兒童具有讀、寫、算的基本能力和社會、自然的基本知識”[14]這一小學教育目標。此後的十餘年時間,“雙基”一直作為我國學校課程與教學的核心追求,指導著學校的教育實踐活動。改革開放初期,針對“**”時期教育探索的偏差,以及國家對於“多出人才”“快出人才”,實現“向科學進軍”的迫切要求,我國重新認識到“雙基”在人才培養方麵的重要作用與價值,並在恢複“雙基”的基礎上,對其原有內涵加以拓展和豐富,突出了學生智力發展和能力養成的重要性,形成了由基礎知識、基本技能和基本能力組成的“三基”目標體係,但不論是“雙基”還是“三基”,都特別強調學生在“知”和“能”方麵的發展,力求在短時間內有效地提升學生的科學文化水平。因此,我們可以將改革開放之初到20世紀80年代末的十餘年時間稱為以“知能培養”為核心的全麵發展階段。
在宏觀政策層麵,1977年,全國中小學教材編寫工作會議召開,提出了編寫教材需要“十分重視和精選基礎知識”“為了加強基礎,必須重視基本技能的訓練”等要求。1978年,《全日製十年製中小學教學計劃試行草案》、各科教學大綱和教科書的先後出台,無不突出了“雙基”在課程與教學中的重要地位。例如,《全日製十年製中小學教學計劃試行草案》就規定中小學的數學課要“加強數學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的訓練”,物理課要“加強現代科學技術所需要的物理學基礎知識的教學”“加強物理實驗技能的訓練”,體育課則要“加強體育基礎知識的教育和基本技能的訓練”等。[15]與改革開放之前對“雙基”目標的描述相比,它更為具體、詳細。到了20世紀80年代初期,隨著我國教育教學秩序的恢複及教學質量的提升,人們愈加認識到培養學生智力和能力的重要性,提出了“加強基礎、發展智力、培養能力”的目標指向。對此,1986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分別規定了小學和中學的培養目標,認為小學生應當具有閱讀、表達、計算的基本能力,學到一些自然常識和社會常識,培養學生的學習興趣,養成良好的學習習慣,培養觀察、思考和動手的能力;初中生則要掌握必需的文化科學基礎知識和培養必需的基本能力,初步掌握正確的學習方法,發展獨立思考和動手的能力,初步掌握一些生產勞動或職業技術的基礎知識、基本技能等。[16]學生的能力發展被擺在了十分突出的位置,改變了改革開放初期過於注重知識傳授的傾向,強調將學生的知識學習、能力提升和智力發展有機結合,實現由“學會”向“會學”的轉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