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中國教育改革開放40年:高中教育卷

第四節 2003年的高中課程改革實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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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7月,為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教育改革,全麵推進素質教育的決定》和《國務院關於基礎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決定》,加快構建符合素質教育要求的基礎教育課程體係,教育部決定從2001年秋季起,開始進行基礎教育新課程實驗推廣工作。同時下發了《關於開展基礎教育新課程實驗推廣工作的意見》,對普通高中新課程的推廣工作做出安排:2001年全麵啟動;2002年形成新的普通高中課程結構與有關管理製度的方案,完成普通高中各學科課程標準(實驗稿)的起草工作;2003年開始組織新高中課程的實驗與推廣工作,2005年正式頒布普通高中課程計劃、各學科課程標準以及其他相關文件。[6]

根據《教育部關於積極推進中小學評價與考試製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號,以下簡稱《通知》)精神,在總結2004年17個國家課程改革實驗區改革工作的基礎上,教育部於2005年2月印發了《關於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實驗區初中畢業考試與普通高中招生製度改革的指導意見》,要求各地在實施新課程地區,積極推進初中畢業考試與普通高中招生製度改革。

2003年3月31日,教育部印發了《普通高中課程方案(實驗)》和15個學科課程標準(實驗)。課程改革實驗正式在各地相繼啟動,教育部指導各地展開實驗,及時反饋信息,到2010年全麵實施新課程。

表4-6 全國部分地區普通高中新課程實驗進程情況

教育部及時啟動了高中課程方案和各學科課程標準使用情況的調研工作。一邊擴大普通高中新課程試驗範圍。一邊召開實驗省和學校改革經驗總結交流會。深化教學改革,組織研究創新人才培養的途徑與政策,推動建立高中校本教研製度。研究建立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製度,參與指導普通高中新課程省份的高校招生考試綜合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