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國家教委的高中課程計劃
為了進一步改革和發展普通高中教育,使之更好地適應21世紀我國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使高中教學與九年義務教育課程方案相銜接,全麵實施素質教育,提高普通高中教育的質量和效益。國家教委在進行了大量調查工作的基礎上製訂了《普通高中新課程方案》,以下簡稱“新課程方案”。
“新課程方案”包括課程計劃、教學大綱和根據教學大綱編寫的高中各學科教材,目的是落實黨的教育方針,把普通高中作為一個獨立的學段,提出相應的培養目標。“新課程方案”建立了以學科類課程為主、活動類課程為輔的課程結構,並且按照優化必修課、規範和加強選修課的原則,構建了學科課程體係,從而使新課程方案體現出統一性與多樣性、層次性與靈活性的結合,使其具有較為廣泛的適應性。這樣不僅有利於提高學生的全麵素質,而且有利於學生個性和特長的發展。“新課程方案”在課程內容的選擇和確定上麵向全體普通高中生,力求為其進一步的學習和發展打好共同的知識基礎和能力基礎;並且從普通高中的實際出發,重視多樣性、層次性和靈活性的要求,注重課程內容的縱向聯係和橫向結合,發揮課程的整體優化效應。
1996年3月,《國家教委關於印發〈全日製普通高級中學課程計劃(試驗)〉的通知》[2]指出,普通高中的培養目標是進一步提高學生的思想道德、文化科學、勞動技能和身體心理素質,發展學生的個性和特長,有側重地對學生實施升學預備教育或就業預備教育,為高等學校輸送合格的新生,為社會各行各業輸送素質較高的勞動後備力量,為培養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所需要的各類人才奠定基礎。這是相關部門第一次將普通高中的培養目標從中學的培養目標中剝離出來單獨表述,意義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