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中國教育改革開放40年:高中教育卷

第四章 高中課程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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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曆史回顧

新中國成立之後,在學習蘇聯體製的過程中,我國的課程理論研究和實踐探索比較滯後。一般是把課程和教材建設歸結為教學內容的範圍,屬國家教育行政部門的管理業務,教育研究者、教研人員和中小學老師關注的重點是如何搞好教學,而不是研究課程。

改革開放初期,各條戰線進行撥亂反正,課程改革也在行政領導下緩慢推進。1978年編訂頒發中小學教學大綱,1981年和1984年教育部兩次組織修訂小學教學計劃,1978年和1981年兩次修訂和頒發中學教學計劃。

1981年頒發的普通高中教學計劃強調語數外的教學,注意適應和發展學生的興趣與特長,在必修課的基礎上安排了選修課,重視勞動教育並開設了勞動技術課。這對於當時整頓和建立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起了重要作用。但在後來的實踐過程中,也暴露出不少問題:第一,三年製普通高中教學計劃本來是為重點高中製定的,但由於未製定出適用一般高中的計劃,全國隻好都采用此計劃,從而造成很多學校與學生的不適應。第二,課程結構不盡合理。從單科性選修的教學計劃來看,物理、化學和外語的課時比重大,改革的幅度也大,曆史、地理和生物的課時偏少,內容也不夠充實完整。長期“重理輕文”的傾向仍未得到大的改變。選修範圍較窄,對學生個性與適應社會生活等方麵重視不夠。這時期的課程改革,強調現代科學技術的思想指導,人文類課程課時比重較小,教科書存在深、難、重複等問題,學生負擔比較重。此外,對於分科選修教學計劃,並沒有編製出有關學科的教學大綱與教材。而且在課程實施中強調為升學服務,文科少開或不開理科課,理科班少開或不開文科課,造成學生知識麵的狹窄。

1985年,中共中央發布《關於教育體製改革的決定》,我國開始有步驟、有計劃、有組織地進行教育改革。1986年,國家教委組織製定了《義務教育全日製小學、初級中學教學計劃(初稿)》,但與其相銜接的普通高中教學計劃一直未製定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