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職業高中,盡管具體的校名、辦學方式各有差異,但其共同點是,它們都是在原來普通中學基礎上建立起來的職業學校。在20世紀80年代初的中等教育結構改革中,一些中學試辦職業班,逐步使整個高中部都改為職業高中。多數職業高中後來將初中部剝離,成為單純的職業高中。有的職業高中最初就有主體專業領域,類似傳統的中專、技校,如外事職業高中、財會職業高中等。有的職業高中則沒有特定的專業、行業傾向,而是根據社會需要和自身條件設置各類相應的專業,
職業高中具有很多特征。
第一,與中專和技校相比,不包分配,在當時這是一種壓力,但是,職業高中比較注重教學質量和效果,按照普通高中的教學質量辦學,學生除了基礎知識之外,還要努力學習職業技術,形成了職業高中的優勢。
第二,人才培養緊密聯係實際,為社會經濟發展服務,尤其是為保障就業服務。職業高中的專業設置、培養目標和規格都是高度實用型的、職業化的。許多專業就是針對特定的職業崗位的需要和要求來展開教學,目的是使畢業生在工作崗位的適應期縮到最短,從而獲得就業競爭的優勢。在思想方法和行為決策上,職業高中不墨守成規,現實感強,適應性強,應變力強,富於創新和開拓精神。
第三,辦學形式多樣化。大體上有3類:一是教育部門自己辦學,優點是領導係統一元化,便於管理;缺點是往往受經費、師資、設備以及就業出路的限製,並且專業設置麵也有限。二是教育部門和業務部門聯合辦學,一般是由教育部門提供校舍、文化課師資、管理人員和教學經費、儀器設備,業務部門提供部分專業課和實習指導師資、專業教學設備、實習場地、補助經費,參與部分管理工作,承擔部分畢業生的錄用。這樣的優點是雙方揚長避短,對教育部門來說,解決了經費、場地、設備及就業問題;對業務部門來說,可以投資少、見效快的培養人才,比自己辦學劃算。缺點是雙方的要求和條件往往不一致,協議達成的難度較大,聯合辦學中會產生各種矛盾。三是教育部門與用人單位協議培養人才。由用人單位提出所需人數和標準要求,學校以此設立專業並招生培養,用人單位予以不同程度和方式的協作,學生畢業後由用人單位根據協議錄用。這種方式兼有單獨辦學和聯合辦學的優點,能保證按需培養的基本條件,又能減少雙邊矛盾,所以逐漸成為職業高中辦學的主要形式,現又稱為“訂單式培養”。不過這種方式帶有即時性,不能獲得延續不斷的“訂單”,過於拘泥用人單位要求的訂單也可能造成學校培養的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