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努力建立教育財政保障體製
截至目前,我國在建立起從學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財政經費保障體製方麵有了長足的進展。其中,義務教育經費投入和保障體製比較完善。另外,有個別省份近兩年陸續啟動建立了公辦普通高中經費保障製度。
2016年新年伊始,就有新華社記者報道,四川省建立了公辦普通高中經費保障機製。[10]該省財政廳、教育廳出台的《關於健全我省公辦普通高中學校經費保障機製的指導意見》中說,從2016年起,對公辦普通高中學校實行綜合預算保障製度,按照“核定收支,差額補助”的辦法安排財政撥款。該項製度將覆蓋四川省629所公辦普通高中。文件明確了生均公用經費綜合定額的最低標準,即到2017年省級示範高中不低於每生每年1420元,市(州)級示範高中不低於每生每年1180元,其他高中學校不低於每生每年1060元。報道還說,建立高中學校綜合預算保障製度,是推動全麵普及高中階段教育的客觀要求,是保障高中學校運轉的一項財政製度性安排,也是進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辦好人民滿意教育的有效措施。至此,該省已全麵建立起從學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財政經費保障體係,走在全國前列。
2015年11月27日,湖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關於進一步完善普通高中經費保障機製的通知》,該文件提出了湖北省全省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經費的指導標準:市(州)中心城區每生每學年不低於1200元,大別山、武陵山、秦巴山、幕阜山等4個集中連片貧困山區縣(市、區)不低於800元,其他地區不低於1000元,並建立生均公用經費標準隨經濟社會發展逐步提高的機製。
截至2015年年底,湖北省共有公辦普通高中420多所,在校學生近90萬人,教職員工10餘萬人。從2015年起,湖北公辦普通高中取消“三限生”招收,意味著,公辦高中少了“三限生”擇校費這筆經濟來源。以往,湖北省示範高中20%的計劃用於招收“三限生”,這些學生須交2.4萬元擇校費才能被錄取,停收擇校生學費後,全省普通高中每年減少一半左右的學費收入。為避免因擇校生收費減少,公辦高中辦學經費出現入不敷出的情況,湖北省2016年春季出台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經費標準,並開始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