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中債務化解
2007年6月28日,新華網報道,據教育部提供的數據,中國農村“普及九年義務教育”欠債高達500多億元。為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執法檢查報告”建議國務院統籌規劃,及早安排解決這一曆史遺留問題。據介紹,“普九”欠債的形式主要有施工隊墊款、銀行貸款以及向教師和社會借款等。2007年9月,時任財政部副部長張少春在答《半月談》記者時說,中國將用3年左右化解農村的500億義務教育債務。但是並未提及義務教育之外的高中學校的債務問題。
為了解決普通高中債務問題,2011年9月,審計署、教育部、財政部聯合發布《關於開展地方普通高中債務調查的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人民政府,遵照國務院要求,組織開展公辦普通高中債務調查,摸清地方公辦普通高中負債情況,保障普通高中教育持續健康發展。要以縣為單位,逐校、逐項、逐筆核實債務,查清負債規模、形成原因、起止時間、債務資金來源和用途等,納入教育信息管理係統;並要求審計署會同教育部、財政部等部門結合2011年上半年全國地方政府性債務審計結果,研究提出具體實施辦法。為做好此項工作,審計署、教育部、財政部成立了聯合工作組,並研究製訂了“普通高中債務調查工作方案”,製定了調查表供各地使用。文件要求2011年11月15日前將調查結果報送審計署、教育部、財政部。
2014年,民進中央提交了“關於盡快化解普通高中債務”的提案,提案指出,為了適應社會發展和人們對優質教育的需求,各地普遍對高中學校,特別是縣級和農村地區的普通高中學校進行了一定規模的擴建或遷建工程,這極大地改善了高中學校的教學硬件條件。但是,這種校園建設大多數是通過舉債方式進行的,其債務規模已遠遠超過了學校的償債能力。截至2010年年底,我國普通高中債務總額已達1600億。據報道,寧夏有公辦普通高中64所,但這些普通高中的工程債務就達20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