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中國教育改革開放40年:高中教育卷

三、普通高中“三限”政策的終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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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中“三限”政策的不合理性以及在現實中的執行失靈,使得它的存在在追求公平和諧的時代顯得不合時宜。2005年9月29日,在教育部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副部長張保慶表示:“高中擇校費將來一定會取消的,不過不是現在,可能要等到農村義務教育先實行免費教育之後,有關部門才有精力加大對高中的投入和關注。”

2011年4月,教育部等7部門發布《關於2011年治理教育亂收費規範教育收費工作的實施意見》,指出要研究在一定時期內取消公辦高中招收擇校生“三限”政策。至此,普通高中“三限”政策存在的正當性已經徹底喪失,正式開始步入終結期。《東方商報》2011年4月8日的一條題為“寧波明年起取消普通高中‘三限生’招生”的快訊即是證明。

而北京市是率先嚐試“三限”政策的地區,北京通過在實施過程中的不斷微調,最終停止了“三限”政策。在此,我們簡單進行一下回顧。

2004年,北京市教委等7部門聯合製定了招收“擇校生”的新政策:分數(20分)和錢數(3萬元)限製沒有變化,但擴大了“擇校生”人數的比例,即從10%提高到20%。

2005年,北京市首次把擇校誌願統一納入中考誌願填報,擇校生將根據誌願按照分數高低,由計算機統一錄取,同時,普通高中招收擇校生仍然實行“三限”政策。在有的學校,正式生和擇校生隻差一分。可是一分之差,就得繳納3萬元。

2010年1月,北京市平穀區宣布,該區示範高中招生時將不再給交擇校費的學生留招生名額,按照考生的分數排到滿額為止。

2011年,北京市提出將“三限”政策人數比例限定為18%。

2012年,北京市教委等7部門聯合下發《關於2012年北京市進一步規範教育收費工作的意見》,提出當年的“三限”人數比例由18%降低至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