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高中實行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是一個新鮮事物,在社會誠信和保障機製不健全的背景下,需要進一步深入研究的問題很多。從各地的經驗和上海格致中學的案例看,隻要學校重視,師生民主參與,操作程序公開透明,保護學生隱私,就能使綜合素質評價發揮應有的作用。
總體來看,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定位十分明確,取代了以往的大部分加分項目,成為大學招生過程中的主要參考,並且包含了學業水平考試的內容,這就厘清了這幾者的關係,由虛變實,成為高中學校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
而在筆者看來,對於學生素質輸入信息的客觀性和真實性,隻要相信學生,依靠群眾,民主監督,就能夠順利實施。社會誠信體係的建立,是一個複雜的互動過程,絕不是一夜之間,憑借單一力量就可以形成的。誠信機製是要在不斷改革探索中完善的。至於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如何量化,如何保障真實、可信賴,學生之間的區分度和等值性問題,也可以在應用過程中解決。
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主體是多元的,主要是教師、學生、還有家長。筆者認為,評價主體不僅僅要具有合適的評價理念,而且應該具有豐富的理論知識,同時還要擅長或者精通評價方法、技術、策略等,並在實踐中不斷豐富完善。現階段,普遍存在著評價主體、評價素養薄弱的問題。學生和教師作為綜合素質評價主體,沒有或者很少進行有關綜合素質評價的專業培訓,家長更是缺乏相關培訓和教育,從而導致評價操作中多是根據經驗或者感覺進行,主觀隨意性較強,結果可信度和有效度不高。尤其是學生和家長,麵對高利害的評價時,評價專業素養的薄弱影響了其評價的態度和技能,而態度和技能又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他們個體的工作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