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中國教育改革開放40年:高中教育卷

二、隨遷子女在流入地高考的障礙與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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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我國長期實行的城鄉二元經濟結構,造成了城鄉之間有很大公共事業配置差距,對進城務工人員及其子女很不公平。黨的十八大以來,國家行政部門積極推進隨遷子女在流入地就讀高中和參加高考,具體包括如下幾方麵。

(一)戶籍製度改革帶來了希望

2016年4月,《人民日報》刊文,全國28省區市已出台戶改具體方案。因城鄉戶籍而存在的教育歧視逐漸將消除。但需要注意的是,我國高中教育和參加高考的熱門城市,往往不是限製農村戶籍的學生,而是限製非本地戶籍的學生,理由是高考名額分配是按照屬地分配的。

(二)高校招生名額分配製度在變化

2014年9月,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製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指出,改進招生計劃分配方式,提高中西部地區和人口大省高考錄取率,綜合考慮生源數量及辦學條件、畢業生就業狀況等因素,完善國家招生計劃編製辦法,督促高校嚴格執行招生計劃。繼續實施支援中西部地區招生協作計劃,在東部地區高校安排專門招生名額麵向中西部地區招生。部屬高校要公開招生名額分配原則和辦法,合理確定各省招生計劃,嚴格控製屬地招生比例。要求2017年錄取率最低省份與全國平均水平的差距從2013年的6個百分點縮小至4個百分點以內。現在,這個時間點已經過去了,官方媒體並沒有披露從6個百分點的差距縮小至4個百分點這一目標是否實現了,看來背後的問題可能比較複雜。

高校招生名額分配是個雙刃劍,即保障教育質量較高地區的考生有更多升學的機會,又要關注弱勢地區的弱勢群體受教育的權利。黨的十八大以來,國家在精準扶貧政策中,在高校招生名額分配之外,還包含了對中西部集中連片貧困地區招生名額的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