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改革開放初期的結構調整,從當時的設計看,中等教育結構調整特別是高中學校結構的調整應該集中在全日製高中和半工半讀高中,城鎮高中和農村高中,普通高中和職業高中,重點高中和一般高中等幾種關係的調整。
20世紀90年代以後,盡管“重點中學”製度的弊端已經日益突出,社會上議論紛紛,但是,1995年國家教委還是頒布了《關於評估驗收1000所左右示範性普通高級中學的通知》。該文件實際是模仿高等院校“211”“985”模式,仍然強調在政府操作下辦好“重點中學”,而且對縣域內的高中進行了評估,有的還授予了省級示範學校的稱號,強化了重點中學製度的不可逆轉性。不過,名稱的改變隻是換湯不換藥。一直到現在,在一些人的心目中,“重點中學”的思維模式沒有根本變化。好在政府及時撤銷了國家級示範性高中評選,產生了較好的影響,有效地防止了高中學校“千校一麵”,激發了各個學校辦學特色和活力,扼製了“權力尋租”等腐敗問題,有利於教育體製機製改革。
在國際上,許多國家實行由“第三方組織”來評估學校,發揮專家的能力,用動態、競爭機製治理學校,政府則隻是進行監督、支持和保障。這方麵的經驗如今也在我國得到了借鑒。展望未來,普通高中特色學校的發展是必然趨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