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隨著“重點中學”到“示範性高中”的發展,各種各樣的批評和質疑也此起彼伏。2005年,《中國教育報》還組織了“縣一中現象”的專欄討論。2008年,上海市的《教育參考》也組織了專門的討論。
(一)資源和效果不匹配
早在20世紀末,袁振國教授就對我國重點中學製度進行了深入的研究[18]。他指出:重點中學升入高一級重點學校的高比例並不是重點中學的教育產生了作用,而是優秀生源自身的能力使重點中學看上去很有效益。各地集中優勢資源辦的重點中學,是以削減、剝奪非重點中學的資源為代價而發展的,一部分人的優先發展是以減少和剝奪另一部分人發展的機會為代價的。
具體來說,各地的“縣一中”,行政級別高於其他各校,教育資源最優越,教師是全縣最優秀的教師,生源是當地第一批錄取的、分數最高的初中畢業生,辦學條件也是當地最好的。在“擇校政策”實行期間,縣城最有吸引力的學校也是一中,所以高額收費的對象往往也是去“縣一中”的“擇校生”。就資源配置看,“縣一中”和其他中學嚴重失衡。
長期以來,政府教育部門衡量“縣一中”辦學效益僅關注高考的升學率,顯然有失偏頗。把“縣一中”高考升學率作為炫耀的資本,對縣域教育有負麵影響。人財物等資源和效益要聯係思考,責權利要對等評估,才能鼓舞士氣。一切為了分數的做法與教育基本規律相違背,不利於素質教育的實施。“縣一中”或者其他重點學校、示範高中首先應該成為符合教育規律和道德的樣板學校。對此,應該通過學校素質教育評估、學校素質教育執法檢查,減輕學生負擔等方式加以矯正。防止以犧牲學生興趣、個性、誌向等素質發展為代價,搶時間、拚體力追求升學率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