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我國新一輪考試招生製度改革拉開帷幕,這次改革包含高中入口、過程、結業和繼續深造等各個環節,並且與學校課程教學改革密切聯動,聲勢浩大。為了改革的順利推進,國務院決定讓上海市和浙江省先行實驗。
2014年9月,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製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正式頒布,同年12月,教育部公布了《關於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實施意見》和《關於加強和改進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意見》。此後,擔負實驗任務的上海市和浙江省也相繼頒布了本地的實驗方案。
上一頁
目錄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