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管40年來我國高等教育辦學體製改革取得了令人矚目的成就,但現有辦學體製還遠遠不夠完善,仍然存在諸多問題和不足,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麵。
(一)高等教育中的非政府辦學主體力量仍然較弱,難以滿足人民群眾對高等教育多樣化的需求
從機構總數來看,截至2016年年底,盡管我國民辦高等學校達1555所,但其中具有頒發學曆文憑資格的民辦高校僅742所(其中獨立學院266所),而全國公立普通高等學校和成人高等學校總共為2138所。具有頒發學曆文憑資格的民辦高校數與公立高校數之比約為0.35∶1,公立高校的數量遠遠超過民辦高校的數量。
從辦學層次來看,目前民辦高校主要開辦本、專科層次教育,僅有極少數民辦高校取得了研究生教育的舉辦權。雖然266所獨立學院全部屬於本科院校,但獨立學院主要由其母體公立高校舉辦,帶有很大的公立高等教育的特點。
從學生人數來看,截至2016年年底,民辦高校在校生共計634.06萬人,其中,碩士研究生在校生715人,本科在校生391.52萬人,高職(專科)在校生242.46萬人;另有自考助學班學生、預科生、進修及培訓學生35.45萬人。而公立高校在校生總數為2844.28萬人(包括普通高校生和成人高校生),民辦高校(包含獨立學院)學生數與公立高校學生數之比為0.22∶1。
也就是說,無論從機構數看還是從學生數看,民辦高等教育仍然處於絕對弱勢地位,主要開展本、專科層次的學曆教育和其他類型的培訓教育。這一方麵說明民辦高等教育的總體辦學水平還有待提高,同時也說明民辦高等教育的發展規模仍然偏小,雖然形成了“一主多元”的辦學體製,但居於支配地位的還是“一主”,即以政府辦學為主。“一主”辦學的局麵沒有得到根本改變,人民群眾對於高等教育多樣化的需求仍然沒有得到充分滿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