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開放以來,為了打破公立高校“一枝獨秀”的格局、切實推進高等教育辦學體製改革,國家及有關部門先後頒布了多項法規和條例,鼓勵和支持民間力量參與舉辦高等教育。在這些法規和條例的許可與激勵下,各種不同的辦學形式不斷得到嚐試,逐步形成了以政府辦學為主體、多種辦學形式並存、公民辦高等教育共同發展的辦學格局。下麵從實踐層麵對這些辦學形式進行簡要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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