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怎樣教非華語幼兒有效學習中文

第一節 香港中文教育概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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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香港非華裔人口

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統計處發表的《2011年中期人口統計》,在香港人口中,華裔人士占93.6%,而非華裔人士則占6.4%,當中以菲律賓及印度尼西亞裔人士居多,兩者均占總人口的1.9%。其餘居港的非華語人士包括印度人、尼泊爾人、日本人、泰國人、巴基斯坦人及韓國人等[1]。

二、香港的學前教育概況

香港的幼兒園主要分為兩類,一類為非謀利幼兒園,由誌願團體開辦;另一類則為私立幼兒園,由私人經營。根據政府統計處資料,2009年香港共有950所幼兒園[2]。幼兒園須根據教育條例注冊,並受相關條例規管,由教育局的督學視察各幼兒園,就課程、教學方法和行政方麵,向校長和教師提供意見。

由2007至2008學年開始,香港政府推出學前教育學券計劃(下稱“學券計劃”),向家長、合法監護人或注冊托管人提供學券,讓入讀本地合資格的非謀利幼兒園及幼兒園暨幼兒中心的幼兒班、低班及高班的幼兒,獲得學費資助。在學券計劃下,每所合資格的參加學券計劃的非謀利幼兒園可獲發一筆教師發展津貼,津貼額以就讀幼兒園的幼兒人數按比例計算,不設上限。在2007至2008學年及2011至2012學年,現職幼兒園校長及任教幼兒園幼兒班、低班或高班的全職教師(全職教師包括幼兒園全職聘用、以任教上午時段、或下午時段、或上、下午時段完整課程的教師),修讀認可幼兒教育證書或幼兒教育學位課程及校長證書課程後,均符合資格予以發還所支付的學費。學券計劃反映了政府認同幼兒教育的重要性,通過學費資助,不但減輕家長的經濟負擔,也直接提升教學專業團隊的質素[3]。

三、香港學前教育課程

《學前教育課程指引》[4](以下簡稱《課程指引》)提出以“兒童為中心”的核心價值,申明幼兒教育是終身學習和全人發展的基礎。學前教育機構應按照“兒童發展”和“兒童學習”的基本原則來訂定課程,必須兼顧幼兒的興趣、需要和能力,通過生活經驗、感官接觸、各種探索活動和趣味遊戲,讓他們均衡地發展多元智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