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孩子都擁有不同的學習能力,具有不同的天賦才華,我們相信,隻要通過適當的指導和有效的回饋,便能發揮孩子們的最大潛能,達到全人發展的願景。根據香港課程發展議會製定的課程文件《學校評估政策—評估方式的轉變》中指出:“評估是通過觀察學生的表現、測驗、考試等方式,去收集學生知識、能力、價值觀和態度等各方麵的學習顯證。”[2]評估的目的是為了讓學生了解自己的學習進程,幫助他們根據學習目標,製訂屬於自己的學習計劃,此外,學生能通過教師及同儕的回饋,了解自己的強弱項,促進學習的成效。對教師而言,評估能幫助他們診斷學生的學習強項和難點,並根據學生的學習進展,修訂教學目標、運用有效的教學策略,設置各種評估活動。評估主要分為進展性評估和總結性評估兩類[3],進展性評估在日常教學中進行,通過提問、課業、觀察等方式,評估學生的學習進程,並通過教師、同儕及家長的回饋,幫助學生改善學習的難點。總結性評估則通常在某個教學階段後實施,例如在教學單元或學期完結時進行,通過紙筆評估,了解學生於某一時段的學習成果。本課程通過進展性評估及總結性評估,以期了解學生的學習進展和學習成果,現介紹兩類評估的活動類型。
[1] 本章由謝錫金、羅嘉怡撰寫。
[2] 香港課程發展議會.學校評估政策—評估方式的轉變[A]. 見:基礎教育課程指引—各盡所能·發揮所長[S]. 香港課程發展議會, 2002:2.
[3] 同上,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