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幼兒的語言能力高低與社會環境的互動性有極大的關係,因此不少學者認為幼兒的口語發展,是一種社教化的過程[1]。謝錫金概括皮亞傑(Piaget)、黃翼、林美珍、周競、陳幗眉、靳洪剛等學者的理論,將幼兒語言發展分為萌芽期(0~1歲)、第一期(1~2歲)、第二期(2~3歲)及第三期(3~6歲)四個發展階段[2],現將各發展階段的特征概括如下(見表2.1):
表2.1 0~6歲幼兒口語發展
續表
以口語詞匯來說,兒童能夠說話,表示他們已能理解和掌握詞匯的意義和讀音,若能進一步結合對字形的認識,並學會運用,便能習得字詞[3]。口語交際包含通過聆聽理解和表達兩種能力,要訓練說話的能力,必須先提高聆聽理解的能力[4]。由於幼兒口語發展先於書寫,因此字詞教學必先建立於口語表達的基礎上進行[5]。本研究將從發展幼兒口語著手,通過發展聽說能力,進而過渡至發展認讀及書寫的能力。
[1] 謝錫金.幼兒口語發展[M]. 香港:香港大學出版社, 2006:15.
[2] 同上,16-23.
[3] 謝錫金.幼兒口語發展[M]. 香港:香港大學出版社, 2006:26.
[4] 聶丹.漢語口語能力的測與練[J].現代傳播(中國傳媒大學學報),2011(1):143-145.
[5] 聶丹.漢語口語能力的測與練[J].現代傳播(中國傳媒大學學報),2011(1):143-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