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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章由謝錫金撰寫。
第一節 幼兒語言習得理論
語言學家喬姆斯基(Chomsky)認為語言習得是人類的一種本能,主張人天生就擁有語言習得的能力。這種能力讓幼兒不需經成人刻意教導,便能自然地習得語言。然而喬姆斯基的理論沒有詳細解釋幼兒如何習得語言,以及學習語言的過程[1]。克拉申(Krashen)運用“語言習得裝置”(Language Acquisition Device, LAD)及“無語期”(silent period)解釋第二語言的學習[2]。他認為人類學習第二語言時,學習者會被轉換到第二語言裝置,自然而然地構思一套語法。當學習者未能運用足夠的第二語言表達思想時,便會出現借助第一語言轉移輔助學習的情況,即以第一語言輔助第二語言的學習。“無語期”是針對學習的過程而言,第二語言的學習者在學習初期的半年至一年的時間裏,會通過觀察他人的對話及在活動互動中習得本地語言[3],在這段時間內,他們不會自動說出任何語言,隻是細聲私語,演練重要的短語,直至他們建立對運用第二語言的信心為止。
行為主義心理學家斯金納(Skinner)以應對模式理論(stimulus and response pattern)來解釋語言的學習[4]。他把古典製約(classical conditioning)的理論應用於解釋語言學習的過程,強調環境刺激對語言習得的主導性。他認為語言是一種“口語行為”(verbal behaviour),語言學習是人受到環境的“刺激”所作出的“反應”(conditioned response)。此理論假設幼兒能通過製約(conditioning)學習語言,針對環境的刺激作出相應的語言反應(verbal response)及進行命名活動(naming-type verbalizations),以滿足學習的需要。換言之,人是通過刺激、反應、模仿和操練而習得語言。這種觀點偏重環境對語言學習的影響,強調語言從模仿(imitation)中發展出來,但未能解釋幼兒如何通過社會互動的過程習得語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