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早期兒童自我認知發生發展研究

二、斯皮茨關於自我形成的發生場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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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皮茨(R.A.Spitz)從新生兒開始的親子關係中建構出自我的發展過程。他對嬰兒自我構造的三個階段進行了描述。第一階段,嬰兒剛出生不久,隻有混沌的一般機體感覺,隨著母親**的得到與失去以及滿足與挫折的不斷適合,開始了初步的辨別性感覺;到出生2個月,開始對運動著的母親麵孔發出微笑,這種微笑反應就是第一個精神構造者的“指征”(indicators,指內部變化發生的外部信號),它表明精神構造者已經把感覺和意向性聯結起來,從一般機體感覺轉向距離知覺,心理能量由內部向外圍貫注,這是對象關係的開始。第二階段,隨著嬰兒認識能力的不斷發展,他開始認識了他的母親,母親是他力比多合適的對象,看到其他生麵孔就哭叫,這一現象叫作“第八個月焦慮”或“陌生人焦慮”——說明對象關係達到新的水平,獲得了精神結構的第二個精神構造者,而“第八個月焦慮”就是第二個精神構造者的指征。第三階段,15個月左右,隨著嬰兒移動的增加,觸覺經驗減少了,但對母親的需要卻未減少,母親的聲音重要起來,語詞也參與交往,兒童開始叫“媽媽”;另外嬰兒也急需表示他抽象的思想,第一次抽象常常就是說“不”,伴有一種搖頭的動作。這是第三個精神構造者的指征,它標誌著詞語交往的開始。總之,在斯皮茨的理論中,新生兒自我的正常發展就是這三個精神構造者依序的不斷建構的過程,兒童的對象關係和自我逐漸在人類和社會的方向上發展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