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兒童的自我認知是在客觀環境、父母的影響和個體內部因素矛盾運動的過程中形成和發展的,主要受以下因素影響。
(一)內部因素
1.一般認知因素
成熟因素在自我認知能力的發生發展上具有重要作用。這方麵的研究成果大部分是通過那些有不同的發展問題的兒童發現的,認為自我認知的出現與心理年齡而非實際年齡有關。也就是說,認知自我的能力與兒童一般認知水平的發展緊密相關。芒(Mans,1978)等考察唐氏綜合征(Down syndrome)兒童的鏡像自我認知的發展,結果發現,18~22個月的正常嬰兒表現出鏡像自我認知能力,但是隻有少部分唐氏綜合征兒童在22個月時通過點紅任務,這些通過點紅任務的唐氏綜合征嬰兒的認知能力接近正常嬰兒的發展水平;而大部分唐氏綜合征兒童的自我認知能力發展遲緩。還有研究發現,當唐氏綜合征兒童的心理年齡接近18個月時,他們就能表現出自我認知(Loveland,1987a,1987b)。相似的是,斯波克(Spiker)和瑞克斯(Ricks,1984)發現自閉症兒童的自我認知與認知功能的較高水平有關,特別是與會話能力的出現有關。周念麗、方俊明(2004)關於自閉症幼兒視覺自我認知的實驗研究發現,平均心理年齡為23個月的自閉症幼兒已初步具有自我與他人分化的認知,對自己麵孔錄像的注視時間更長,看自己的錄像時表現出更多的積極情緒。
2.元表征思維
研究者對自我認知與表征思維之間的關係早有探討,自我在認知心理學中被認為是對自己的心理表征。而延時自我認知的產生可能與元表征能力的發展有關。兒童元表征能力的發展使得他們能夠同時對一件事物的多種不一致的表征進行整體的表征。波維內麗等認為,這種元表征能力可能是年齡較大的兒童能夠通過延時標記任務的重要原因。“年幼兒童不能通過該任務的原因是他們不具有這種元表征能力,這阻礙了他們理解為什麽自己在不同地點(或狀態)的表征同時出現,他們無法將多種不一致的自我表征按照一定關係或次序統合起來”。元表征能力使個體能夠同時對一件事物的多種表征進行表征,理解這些表征是同一事物的不同表征。在與時間延展自我意識的關係上,元表征可能使個體能夠在一種對於“我(客體)”的時間延展概念下來組織曾經、當前和將來的自我表征。因此,通過元表征思維自我的不同表征能夠被個體作為自身狀態在不同的時間片段中的表征來理解。此時,個體開始能夠理解自我的曆史存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