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南耶夫的自我意識理論
關於自我意識的發生,安南耶夫指出,在嬰兒生活中,其心理上的主觀的最初現象是同有目標的運動相聯係。起初出現簡單的有結果的動作,然後出現有一定目的的動作。嬰兒會說話以前,這種初步的實地動作是他的意識形成的最初源泉。
關於兒童自我意識發生的指標,安南耶夫認為包括一係列準備階段。首先,初級的自我意識階段,安南耶夫把兒童自我意識的出現同兒童從自己動作對象中分出自己動作的能力聯係起來,這發生在一歲末,這種能力在由成人組織和指導的初級遊戲活動過程中形成。其次,兒童把自己同自己的動作分開,即兒童意識到他所做的動作是“他的動作”,這些動作都是他自己做的,他是活動的主體。第三,兒童語言的發生發展加快了自我意識發生的進程。安南耶夫把兒童叫自己名字的技能看成是自我意識形成的最重要因素。他把這個因素跟概括以自己的願望和動作表象為形式的“自我感覺”能力的出現聯係起來。第四,自我意識明顯發生,這時兒童從叫自己的名字過渡到談自己時使用代名詞“我的”“我有”,尤其是有意識地使用第一人稱代名詞“我”,這說明兒童從自己的表象向思維過渡。
安南耶夫領導的研究組在19世紀40年代研究的基礎上,提出了“兒童自我意識發展和培養的階段性公式”,概括了兒童自我意識發展的四個階段:從動作對象中分出自己的動作(1歲前);從用名字稱呼自己改為用“我”稱呼自己(3、4歲);從關於自己的表象向關於自己的思想過渡(學前晚期);從關於自己的思想向自我評價過渡(學齡初期和少年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