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學習方式概觀
一、學習方式的概念
“學習方式”這一術語是美國學者塞倫(H Thelen)於1954年首次提出的一個概念,其英語形式為Learning Approach 或 Learning Style,也有學者將其譯為學習風格、學習類型。目前,人們對學習方式有多種解釋與定義。
(一)境外學者的界說
美國紐約聖·約翰大學的麗塔·鄧恩(Rita Dunn)和肯尼思·鄧恩(Kenneth Dunn)夫婦倆認為,學習方式是學生集中注意並試圖掌握和記憶新的或困難的知識技能時所表現出的方式,這種方式受周圍環境、學習者自身情感特征、社會性需要、生理特征以及心理傾向的影響。[1]
美國中學校長聯合會主席凱夫(Keefe)等人以信息加工模式為理論基礎將學習方式界定為:學習者特有的認知、情感和心理行為方式,它作為相對穩定的指標,反映學習者如何知覺,如何與學習環境相互作用並做出相應反應。
台灣學者張春興將學習方式(或稱學習類型)定義為:學生在變化不居的環境中從事學習活動時,經由其知覺、記憶、思維等心理曆程,在外顯行為上表現出帶有認知、情感、生理三種性質的習慣性特征。[2]
(二)境內學者的界說
學習方式是指學習者“對學習內容所采取的穩定的學習策略,對教學刺激的偏愛以及學習傾向”。[3]
學習方式是學生在完成學習任務時基本的行為和認知取向,它不是指具體的學習策略和方法,而是學生在自主性、探究性和合作性方麵的基本特征。[4]
學習方式是一個學生為完成學習任務而采用何種策略和手段的問題,它是學生在完成學習任務時經常的或偏愛的基本行為和認知取向,是學生連續一貫表現出來的學習策略和學習傾向的總和。一般來說,學習方式是思維方式和生活方式的體現,是在長期的學習過程中受社會、家庭、學校教育方式等諸多因素的影響而逐漸形成的習慣。[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