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探究學習的發展脈絡
作為一種學習方式,探究學習已有相當長的一段曆史。其思想淵源可追溯到古希臘時期哲學家蘇格拉底的“助產術”以及我國《學記》中的“強而弗抑則易,開而弗達則思”的思想。然而,探究學習自覺的闡述則始於18世紀。18世紀末19世紀初的歐洲,以盧梭、裴斯泰洛奇、福祿培爾等為代表的一批教育家倡導兒童自由發展,把人的精神從中世紀的愚昧、迷信、盲從中解放出來,讓理性的光輝照亮人的心靈。其中,盧梭提出了人與生俱來就有探究的欲望的觀點,為探究學習的研究奠定了思想基礎。盧梭主張“問題不在於告訴他一個真理,而在於教他怎樣去發現真理”。[1]在他看來,發現是人的基本衝動,教育要適應兒童的自然本性,凡是兒童從經驗中學習的事物,都不要使他們從書本中去學。
1853年,德國教育家第斯多惠在其著作《德國教師指南》一書中首次提出了“探究發現”的教學原則,他把探究發現作為科學教育的方法,倡導運用在科學教育中。隨後,英國化學教育家阿姆斯特朗也在《科學方法的教學》中提出要把科學探究發現的方法,運用到科學教學中去的主張,並全麵闡述了探究發現的目的、原則內容和具體實施。
到19世紀末20世紀初,杜威、克伯屈等進步主義者以及康茨、拉格等改造主義者為了適應工業化時代和社會民主化的需求,倡導“做中學”,力圖培養適應社會需要的人才。其中美國教育家杜威提出科學探究的五個步驟,並在此基礎上闡述了“問題學習法”。杜威於1909年在美國進步聯合會上的發言中,批評了大多數人的科學教育方法,認為科學教育過於強調知識的積累,而對於科學作為一種思維方式和認識態度沒有給予足夠的重視。他指出:“科學不僅要學習一堆知識,同時也是學習的過程和方法。”1933年,杜威進一步提出了探究的模式,把探究學習從觀念層麵向實踐層麵推進了一大步,為探究學習的提出奠定了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