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有效學習與教學——9種學習方式的變革

第三節 體驗學習的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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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體驗學習的目標

受布盧姆的情感教育目標啟示,我們可把體驗學習的目標劃分為三層次:興趣、熱愛和信仰。興趣來自於了解;熱愛來自於理解;信仰來自於已獲得的成就感與未來更高目標的希望。熱愛是基於興趣的升華,信仰是基於熱愛的飛躍。(見圖4-1)

圖4-1 體驗學習的目標層次

(一)興趣

體驗學習目標的第一層次便是培養學生對學習及其內容的興趣。興趣是指對事物的喜好或關切的情緒。興趣是一種無形的動力,對人的活動產生積極的影響。興趣不隻是對事物的表麵關心,任何一種興趣都能使參與這種活動的人體驗到滿足。體驗學習強調學生身臨其境或心臨其境進行學習,通過創造適合學生學習的活動或環境,讓學生對所學知識產生好奇。這種好奇促使學生產生繼續探究的欲望。學生為了滿足這種欲望,協調身心,便專心投入學習,自然而然地調動學生的注意、思維、記憶等心理活動,促使學習質量和效果的提升。

(二)熱愛

體驗學習目標的第二層次便是培養學生對學習的熱愛。熱愛是形容愛的程度很深,是心靈深層次的感悟。在情感維度上,熱愛是比興趣更高的層次,有興趣才會熱愛。熱愛是在興趣的基礎上進而表現出的對所學內容的強烈情感,是在喜歡的基礎上進一步主動探求的強烈欲望。熱愛指引學生對自己感興趣的事物產生強烈的求知欲,主動地進行學習,孜孜不倦,產生情緒的快感,這種快感促使學生繼續追求,並進行深層次的追求,從而形成一個良性循環,逐漸地豐富學生的知識,開闊學生的眼界,使學生的精神生活充實,從而使思維爆發出創造性的智慧。

(三)信仰

體驗學習目標的第三層次,也是最高層次,是讓學生對學習產生信仰。信仰本義是指對聖賢的主張、主義,或對神的信服和尊崇,對鬼、妖、魔或天然氣象的恐懼,並把它奉為自己的行為準則。將信仰用在學習目標領域,則表示學習者應該將習得的價值觀運用於現實生活,達到知行合一。人除了對學習的興趣和熱愛,更重要的是要有對“學習”的持久的狂熱,這樣才能長久地感受到學習的樂趣,從學習本身獲得對追求人性意義的滿足感和美感。學習者對學習有信仰,便會堅持將理論付諸實踐。所以,在這種意義上,體驗學習的最高目標是需要學習者對學習產生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