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體驗學習的基本概念
一、體驗學習的內涵
體驗是人的生命活動過程,是個體與環境交互作用的結果。體驗意味著主體的覺醒及心靈的喚醒,是外部世界與自我生命存在狀態的一種交融過程。體驗的結果是身心活動與直接或間接經驗產生的情感和意識,以及產生的行為變化。學習中的體驗是指學生在參與學習活動中獲得的情緒感受,並融入自身的經驗之中。它強調學生親曆活動,伴有情緒反應,並對原有經驗發生影響。
體驗學習是“情感”和“認知”在學習活動中的統一。羅傑斯認為情感和認知是人類精神世界中兩個有機組成部分,教育的根本目的就是培養能夠把 “軀體、心智、情感、精神、心力”融為一體的人。他把學習分為認知學習和體驗學習兩類。其中,認知學習的大部分內容隻涉及心智,而不涉及感情或個人意義,是一種“在頸部以上”發生的學習,因此是一種無意義學習,與“完人”無關。而體驗學習和有意義學習相關。體驗學習是以學生的經驗生長為中心,以學生的自發性和主動性為學習動力,把學習與學生的願望、興趣和需要有機結合,因而成為有意義學習,能有效促進個體的發展。
體驗學習在學習內容方麵有三個顯著的特點:①體驗學習立足學生生活實際,重視直接經驗。②體驗學習不僅讓學生學到顯性的知識,而且也讓學生領悟“默會知識”。③體驗學習重視學習過程的複雜性,關注整體學習。學習是一個頓悟的過程,在學習方式上,體驗學習注重主動探索,通過真實活動或實際情景直接參與知識、情感的形成,做中學,做中思,做中悟,注重個人理解,在思維方式上直覺與邏輯並用,注重結果的生成。
基於上述分析,我們將體驗學習定義為:立足學生的心理特點,通過真實活動或情境創設,呈現或再現教學內容,使學生進行親身經曆,理解並建構知識、生成意義、產生情感,並在實踐中加以運用檢驗的過程,以達到促進學習、發展能力和豐富生命的目的。